“任航事件”已于日前画上句号,苏宁、华夏、足协、任航四方达成一致:华夏提前买断任航和苏宁的合同,任航加盟华夏。现在处于非转会期,任航还不能注册成为华夏球员,但可以跟队训练,有利于国足备战。

  在官方消息出来次日,我专门撰文分析了“任航事件”,我本是中立的也不可能偏向任何一方,只是希望大家能够冷静的、理性的看待这一现象。不少读者对此有疑问、非议,在此,我就将我所了解的情况,对该现象做一个我认为是较为全面、专业和客观的剖析。欢迎交流和探讨,也欢迎方家指出谬误。

  任航何许人也?

  任航,沈阳人,12岁进入沈阳金德(后迁至长沙,再后来为现在的广州富力收购)少年队,18岁完成长沙金德中超处子秀。2010赛季,长沙金德降入中甲,任航、刘建业、王冠宇三人作价700万卖给江苏舜天。

  2011赛季,任航代表舜天在中超出场,首轮即完成首秀首发打满全场。第21轮舜天主场2比0战胜鲁能,任航打入职业生涯首球。

  在德拉甘手下,任航得到重用,他几乎通吃后场,能胜任左后卫、中后卫、右后卫和后腰,并且脚头不错,不时能插上前场送出妙传,或者自己起脚射门。2012赛季,任航作为主力左后卫随舜天一起获得中超亚军。2013年初,任航随舜天获得超级杯。在高洪波、佩特雷斯库时代,任航也一直是雷打不动的主力。

  2015赛季结束,苏宁收购舜天,开始启动与吴曦、任航等阵中主力队员的续约谈判,在任航续约一事上一直没有进展。

  任航与苏宁为何闹翻?

  孙可还在舜天时,任航是小弟。孙可在离开舜天前,已经是队内顶薪,但经纪人还要喊加薪闹转会,最终俱乐部只能抛售,孙可的转会费刷新了中国球员标王纪录。孙可转会一事,算是舜天俱乐部无奈之下做出的妥协。作为小弟,任航及其经纪人心中自然有了盘算,当时舜天的薪水相比中超几家大肆烧钱的俱乐部来说不算高,也无力再争夺更好的成绩。到2015赛季结束后,任航及其经纪人就有了不涨薪就转会的想法,尤其是在孙可的“标王价”再度被刷新国内球员转会费直逼一亿的冬季转会窗,加上此时不差钱的苏宁集团入主。

  任航及其经纪人便觉得赚更多的钱的机会来了,这个时候肯定已经和中超其他俱乐部有所接触,不止华夏一家。

  苏宁仓促接手,立即启动前舜天主力球员的续约谈判,肯定想把阵中一众国脚级球员都留下,毕竟这都是老班底,都在当打之年,而国内优秀的球员就那么几个,水平不高还价格超高。谈判启动后,双方的分歧主要在于薪水,这中间有没有别的俱乐部、经纪人撺掇任航故意开一个俱乐部不能满足的价码,我就不得而知了。转眼冬窗关闭,新赛季就已到来,那就边踢球边继续谈吧。但一直谈不拢,转眼夏窗就要到来,任航及其经纪人心中已经有了明确计较,苏宁尽力做了挽留,也拒绝了别的俱乐部的转会接洽(如果同意,华夏、苏宁双方在转会费上不会有问题)。但任航及其经纪人还是抱定不满足要求就不续约的态度,于是,苏宁俱乐部对任航进行三停(停赛、停训、停薪)处罚。

  在那期间,任航召开了个人新闻发布会,以那拨国内球员普遍小学五年级的文化底子,这事儿显然是经纪人的危机公关招数。双方再无斡旋余地,于是,任航和苏宁彻底闹翻。

  孙可事件回顾

  提到任航事件,就不由让人想起去年类似的孙可事件,“为什么又是苏宁(舜天)?”

  孙可转会,也算是去年中国足坛的一场“闹剧”。跟任航这样的外来户不同,孙可还真是舜天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。2000年,在接手江苏佳佳后不久,舜天开始启动了自己的青训计划,孙可、吉翔、周云便在那时候进入了舜天青训系统,据舜天俱乐部高层介绍,那时的孙可瘦瘦小小的,又黑,看不出来他后来能有那么大的成就。在这批苗子中,最先涌现出来的是谭斯,大陆陈冠希,如果不是受伤失去了状态,无论颜值还是球技都远超孙可的谭斯会取得比孙可更高的成就。

  在孙可成为国脚主力后,其经纪人便开始不满足于舜天给出的薪水了,当时孙可的工资只相当于恒大的主力替补(有上场机会的替补),但已经是队内顶薪。孙可和舜天的合同是2015赛季结束到期,在去年夏窗开启前,舜天俱乐部对孙可的经纪人烦了,当时接触孙可的有几家中超不差钱的俱乐部,最终,出价最高的天津泰达权健(实际所有权属于束昱辉的权健)购得孙可。

  但天津泰达却不愿意给孙可开那么高的薪水,不给孙可注册。束昱辉与泰达闹翻决裂,转而着手收购天津的另一支球队,沉寂中甲多年的天津松江。孙可没有球踢,舜天同意他回来再为舜天踢中超,表现出了足够的大度。但任航就永远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。

  在束昱辉完成对天津松江的收购并为孙可注册后,孙可代表天津权健征战2016赛季中甲,从转投束昱辉到12强赛之前,孙可再未入选国家队。而12强赛开始重新得到高洪波征召,远离中超一年多的孙可,已经不是当年在亚洲杯上威风八面的孙可了。个中的得与失,或许只有当事人自己去体会了。

  球员经纪人的作用

  经纪人,在国外又称职业经理人,演员、球员等职业人士的很多事务都需要经纪人协助打理。通俗一点说,就相当于青楼的老鸨,球员就相当于老鸨手上的妹子,转会就相当于老板拿钱为妹子赎身。NB的老鸨不可能让手上的头牌只属于一个大佬(李师师之于赵佶除外,但也还有燕青甚至松江呢),NB的经纪人也不会让当打之年的球员只效力于一家俱乐部。球员本人,在一家俱乐部有荣誉拿,薪水也可观,并不是都想离开的,毕竟是有感情的,毕竟巅峰期就那么几年。但经纪人不一样,手上的球员必须不停流动,他才能不断的赚到更多的钱。

  在欧洲,由于足球职业化起步较早,职业经理人制度早已成熟,经纪人的权力、作用大到不可估量,比如门德斯、拉伊奥拉,经常是欧洲各大豪门老板的座上宾。典型的比如伊布、巴神,有些转会并不是他们自己的意愿,而是经纪人的幕后推手,球员不得不从。更为典型的是霍布拉钦时代的特维斯,简直就是霍老鸨的私有财产,特维斯想留在曼联而不得,在效力曼城一段时间后,烦了,当打之年的他回到了南美。

  在国内,由于职业化起步较晚,也缺乏完善的政策、法规,经纪人的能耐和作用远没有国外同行那么大,经纪人这一职业出现得比较晚。甲A初期,还没有经纪人这个概念(当时也有参与转会的,不过叫中间牵线人),球员产权属于各地方体育局(足协),球员转会更多还是一种政府行为。在中国,球员、经纪人的关系较为松散,充当演员、球员经纪人的不少是他们的亲戚朋友(大家应该知道最早赵薇的经纪人就是她嫂子),类似于生意合伙人的性质,经纪人在中间赚取点抽成。著名的经纪人有尤可为、高琪等,不少球员留洋欧洲以及回国效力都是尤可为的手笔,而像运作董方卓赴曼联则是高琪操作的。任航的经纪人是谁,我不知道,在此就不多说了。

  关于签字费

  这一般是在促成转会时,俱乐部给经纪人、球员一笔额外的钱。拿任航举个例子,华夏俱乐部要得到任航,苏宁俱乐部同意任航转会,这笔费用肯定不低,当然,首先苏宁是不想让任航转会的,那华夏给再高转会费也不行。那么华夏就会找到任航及其经纪人说:只要你能转会过来,或者熬到合同到期成为自由身再过来,我给你们多少钱。肯定的,如果是以自由身加盟,任航及其经纪人会得到一大笔钱,华夏相当于把实际要花的转会费的一部分给了任航及其经纪人。

  华夏的这种做法,也是市场化的运作,这在欧洲并不鲜见,比较相似的有皇马、巴萨对效力于桑托斯的内马尔的争夺,其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是巴萨做通了内马尔父亲的工作。

  任航事件是否违规?

  任航从苏宁转投华夏,这是苏宁、华夏、任航、足协四方达成一致的结果。在非转会期,华夏掏钱提前买断任航跟苏宁余下的合同,任航在冬季转会窗开启前,足协不予注册,任航不能代表华夏在正式比赛中出场,只是跟队训练,这是按相应的政策、法规办事的。

  在国外,也有类似的情况。比如巴萨,在2015年夏窗,处于国际足联禁令期,也就是不准注册新球员,但在这个夏天,巴萨却宣布以3400万欧元从马竞买进图兰,图兰来到巴萨后,2015-16赛季开启,他不能为巴萨出场,只能跟随球队训练,国际足联的禁令解除后才能代表巴萨参加正式比赛。

  当然,区别在于图兰转会是巴萨、马竞两家都先认可的。

  再出现类似事件,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?

  只要还有球员转会,那就会有类似纠纷出现,在欧洲,以前都有官司打到了国际足联甚至国际法院。我想,在中国足坛再出现这样的情况,最终还是由四方协商解决,依据现有的相关政策、法规。

  由于市场化、职业化起步较晚,我们好多东西都是先从国外学到皮毛,然后再自己摸索实施,毕竟中国有自己的国情,很多事情都有中国特色的处理方式,这话我不多说,大家应该知道,这并不仅限于足球领域。球员、经纪人甚至俱乐部、足协,都有一个成长、成熟的过程。球员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、俱乐部如何在转会运作上少吃亏、经纪人如何起到应有的作用,都需要一个过程。而足协制定相应的规则以及处理事情的方式,也是在不断调整的,近20年来,有体能测试、两年总积分算升降级等奇葩政策,也有像守门员不能用外籍这样的还不错的政策,现有的政策也有非议,比如外援引进的“4+1”政策,在此就不赘述了。